房東如何申報租賃所得稅
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屬於租賃所得,必須申報個人所得稅,否則若被舉報,除了補稅外,還會加計罰金。另外若申報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時,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,然後要求補稅。個人租賃所得申報方式主要分為「標準費用率」及「逐項舉證費用」兩種方式擇一申報。
採標準費用率43%
不須任何證明文件,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%列為必要費用,簡單的算法即為:
租賃所得 = 申報租金 × 57 %
土地出租之收入,僅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,不得扣除43%的必要費用。
逐項舉證費用
申報上較為複雜,但比較有機會結稅,簡要說明如下:
折舊:
房屋成本的認列有三種方式擇一:
- 買入契約有分別訂定房屋和土地價款時 (應檢附買入契約影本)
房屋成本=買入契約所訂定的房屋價款 - 買入契約有無訂定房屋和土地價款時 (應檢附房屋稅單影本和買入契約、買賣發票或收據影本)
房屋成本=買入價格×房屋評定價格÷(房屋評定價格+土地公告現值) - 無上述文件 (應檢附房屋稅稅單影本)
房屋成本=房屋稅單課稅現值
鋼骨混凝土造房屋折舊費用 = 房屋成本 / 51
加強磚造房屋折舊費用 = 房屋成本 / 36
修理費:應檢附註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址的發票或收據正本,如果是屬於資本性質支出,應列入成本中提列折舊
貸款利息:一般來說此項目有機會可以扣除較多的金額,但必須注意要金融機構開立的繳息收據或證明清單,並註明房屋坐落地址
財產保險費:與房屋相關的保險費用,例如火險、地震險、公共意外險等
更詳細說明請參閱:[北市國稅局] 申報房屋租賃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
押金所得申報
押金收入亦須另外申報所得,並同上採標準費用率43%或舉證扣除相關費用